各有关单位: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2021年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21年度开展校企校地合作的各二级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各二级单位均可申报。
(二)各单位推荐校企合作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2人。
(三)申报材料:
1. 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 2021年度业绩材料:
(1) 校地、校企横向项目、成果转化的合同、发票、到账经费证明;
(2) 校企共建研发平台、共同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的申请书、批文;
(3) 为地方政府、企业开展咨询、培训服务佐证材料;
(4) 校企共建专业、产业学院和“双师型”教学团队等共同开展合作育人的佐证材料;
(5) 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等稳定运行与取得成效佐证材料;
(6) 引进社会无偿捐助佐证材料;
(7) 其他校地、校企合作成果支撑材料;
四、时间节点
2022年6月15日前,将“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交校企合作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ynuxq@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520100
电子邮箱:nynuxq@163.com
联 系 人:惠老师,燕老师
六、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相关附件请从校企合作办公室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