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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单位在前期预申报工作的基础上,精心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已有账户切勿重复开通,变更依托单位为南阳师范学院即可)。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主要用于学院和科技处形审)。各院系主管科研院长、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力量,根据《指南》要求,对本单位所有自科基金申请书统一组织形式二审。院系填写《审核承诺书》(附件3)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由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各院系请将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1份(备注:此次不用提交申请书的相关附件材料,不用签字盖章)和《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1份(每个表格都须项目申请人签字),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本院系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盖章)报送科技处N407室,科技处将统一组织形式三审,同时将本院系的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ysykyc506@163.com(邮件主题为“院系+国家自科基金申报汇总表”)。

8.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内容。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诸如论文作者排序等),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影响学校信用等级,也会责成我校对申请人给予处分。申请人涉及违反科研诚信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预申报完善阶段(115日前)

申请人认真阅读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按照学校预申报进度安排,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2021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完善预申报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开通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nysykyc506@163.com,由学校统一开通账户。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15-220)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交学院。

第三阶段:学院论证审核(221-37)

各二级学院负责科研的院长组织邀请校外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讨论论证,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建议。在审核时,要认真阅读指南要求,坚决杜绝“申请代码与申报领域错误”“不属于本学科项目指南资助范畴”等低级错误出现。在专家申述论证的基础上,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学院对修改后申请书和相关纸件件进行收集汇总。

第四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8-315)

申请人和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3月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3月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并汇总项目申请表,出具单位公函,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特殊说明事项

1.《指南》将于近期公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项目指南”栏。

2.《指南》公布后,科技处将结合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随后下发到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形式审查结束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形式审查表》连同申请材料纸质件交科技处。

3.科技处将审核(主要用于提交、退回、添加申请人等)权限下放到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请申请人于2月21日前网上首次提交申请书,用以确认本人申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逾期视为放弃申报,3月7日前可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退回调整,3月8日以后不允许再退回调整,否则后果由本人自负。

4.请各单位务必在3月8日前将学院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纸件材料交科技处,以便科技处组织形式三审。

5.老师在申请账号时,邮箱不建议使用sina、yahoo等存在拦截信息系统群发邮件的邮箱(学校邮箱、QQ、163、126等邮箱暂未发现问题)。由于邮箱信息不通畅而收不到基金委信息系统发送的通知信息,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513236

电子邮箱:nysykyc506@163.com

联系人:张新刚、陈兆进

相关附件请从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科技处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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