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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5-06-13 11:50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指标:“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2人、“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1人。

二、评选范围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各二级单位,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三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河南省优秀教师”:全校在职在岗专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等。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高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含副职)不得申报优秀教师

三、评选条件

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止2025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具体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5)。各单位申报人选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申报材料于619日报送到人事处(行政楼N408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发送至sdsf@nynu.edu.cn

联系人:李冬哲

联系电话:0377-63513545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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