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5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5-06-12 16:13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据《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宛院发〔2009〕1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在岗在编的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勇于创新,取得一定成果,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三、指标参数

优秀指标按20255月份各单位人数的10%确定,其中2024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单位,优秀比例上浮3%,并结合上年度各单位优秀指标节余情况,确定优秀指标参数。

各单位推荐2025年度南阳师范学院最美教师候选人0-1人,学校以各单位推荐人选为参考,结合有关职能部门提名,经学校审定,综合评定最美教师人选。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坚持标准,注重实绩。推荐评选坚持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择优和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实际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

坚持面向一线。各教学单位推荐优秀人选时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原则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单位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五、时间安排

619日前,各单位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酝酿推荐候选人;

620日,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95日前,学校组织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9月10日前,进行表彰。

六、提交材料

候选人填写《优秀教师登记表》、《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或《南阳师范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单位填写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候选人信息汇总表。以上表格均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各单位上报纸质材料一份,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N408李冬哲老师处。电子版发送sdsf@nynu.edu.cn。

 

附件:各单位2025年度优秀指标一览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