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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206号)精神,我校于202316日召开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事宜,同意焦作市总工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13个单位为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设校外教学点。现将拟设点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焦作市总工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漯河高等教育辅导中心、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河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设点)、南阳市宛城区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南阳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南阳职业学院、南召县教师进修学校、信阳市浉河区文才教育培训学校、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气工程技工学校、郑州高等职业专修学院、中原科技学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3116日—2023129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或继续教育学院反映。监督电话:0377-63525023(纪委办公室)0377-60577799(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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