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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2021年度的自科成果状况,做好教育部年度科研统计上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我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111日至1231日,我校在职教师(含在编和人事代理)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我校的所有自科成果。

二、统计要求

1、个人填写《南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核算表(自科)》,一式一份,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公报登记表(自科)》、《南阳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汇总表(自科)》、《南阳师范学院合作成果科研分值分配比例汇总表(自科)》,各一式一份,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为了规范自科成果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成效,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年度各级各类自科科研成果的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成果(论文,奖励、专著、专利、项目等任选其一)”。每位老师的所有成果扫描件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老师姓名命名。科研秘书汇总每位老师的支撑材料,统一打包提交。

三、材料要求

1、论文类成果

论文类成果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显示出版日期、CN/ISSN刊号的页面,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论文全文,论文的检索证明及收录、分区证明。

请将上述所列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2、项目类成果

项目立项类成果材料应包括立项文件、通知书或横向项目合同、到账经费银行回单等原件的PDF扫描件;鉴定结项类材料应包括结项证书等原件的PDF扫描件。一个项目对应一个PDF文件。

3、著作类成果

著作类成果材料包括:

1)著作原件1本(已在科技处备案并提交过原件的除外)。

2)每本著作对应的PDF文件1件。每个PDF文件包括该著作的 ①封面,②扉页,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④目录,⑤能够显示申报人完成撰写工作量的页面(合著提供)⑥封底,⑦在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查询页,须显示出版物信息及本人姓名信息。

4、知识产权类成果

知识产权类成果包括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需提供证书原件的PDF扫描件。

5、各类获奖证书

科技成果奖(获奖者必须为我校教师,获奖者为学生的不统计)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PDF扫描件。

6、成果转移转让类成果

成果转移转让类成果应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协议、到账经费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本年度没有科研工作量的个人,可不提交个人科研工作量核算空白表,但须在单位汇总表中予以体现;

2、在计算科研工作量前,请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填写表格时,要根据填表说明规范填写(请务必填写完整),如填写不规范,将不予受理;

32021年是三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周期(2019-2021)的第三年;

4、凡涉及合作科研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该项工作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科研成果统计数据将作为今后院系年终考核科研计分和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凡未统计的成果将不纳入认定范围,各单位及个人要认真填写,如实上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若有漏报由本人负责,科技处将不再重新认定。

五、特别说明

1、各单位务必将所有(今年统一使用新表,请从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纸质材料于20211215日下班前提交到中区办公楼N406

2、成果原件各单位收齐后暂时放在本单位,等待统一审核;

3、所有PDF扫描件必须内容齐全、排序正确、页面清晰完整;

4、所有材料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nysykjccgk@163.com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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