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为了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及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已结题或因故撤销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2020年10月31日前已办理结题手续或因故撤销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二、清理方案及要求(一)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含校级)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有明确规定的,按其...
各单位:2022年度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人资格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高等院校教师,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包括副高级),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即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2.作为...
各单位: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加...
校属各单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宛院发〔2009〕1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二、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忠诚人民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39 2.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及外籍教师公寓建设项目暂估价工程(装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879751.35元,最高限价:3879751.35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20723-1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及外籍教师公寓建设项目暂估价工程(装修)项目(多功能厅部分)231696.02231696.022豫政采(2)20220723-2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及外籍...
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宛院发〔2015〕1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实施2022年度第二批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教师校外实践锻炼1.2022年6月6日前,个人申报,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明确实践锻炼的具体内容及目标任务。2.2022年6月9日前,各院部审核。将实践锻炼教师名...
关于2022年第一批“能力提升工程”外派教师终期考核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宛院发〔2015〕118号)的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第一批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博士后研究回校教师进行终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1.2022年6月6日前,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填报《南阳师范学院实践锻炼教师考核鉴定表》,由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博士后研究回校教师对照研究计划,汇报学习研究...
各教学单位:按照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教材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学科专家组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相关专家人选推荐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相关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含民族、宗教)、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等12个学科。二、推荐人选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
各教学单位:现将教育部《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教高函〔2022〕3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请一并贯彻落实一、提升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担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和各方面,自...
各有关单位: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2021年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2021年度开展校企校地合作的各二级单位和个人。二、评选条件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