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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 ),定于2021912日至18日举办第24届推普周。为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我校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全校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我校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

二、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相关活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营造全社会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诵百年伟业,携手共写时代新篇。

三、活动内容

推普周期间,校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推普活动;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普通话、师范生三字一话展示、语言文字答题挑战等多种线上线下活动;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普周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参加推普活动。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参与单位于9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及活动照片发至学校语委办邮箱。

(三)各教学院系为本次推普活动必须参加单位。活动结束后,请与925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电子材料发语委办邮箱,同时将活动总结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送语委办(科技楼407)存档,为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检查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6351366063520017

人:苏凤云 李运贤

箱:ywb@nynu.edu.cn

附: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8/s3135/202107/t20210728_547441.html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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