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部署要求,持续以数字化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着力实现教育信息化工作“十五五”良好开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及范围
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
(一)理论研究成果。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研究、应用指导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等研究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指在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经过一段时间教育教学实践,形成的具备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教学方式、管理模式、科研范式、资源共享机制等案例型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理论研究成果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主题可涵盖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国内教育数字化进展研究、数字技术促进师生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智慧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研究,基于数字化转型的机制模式创新等方面。为促进全省教育数字化经验交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参评理论研究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
在以数字化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科研范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重点聚焦智慧教学与学习、基础设施与安全生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实践、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深度应用、基于数字化背景的教育治理与数据决策。成果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限1名)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编人员。
三、工作要求
1、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实行限额推荐。已取得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的成果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成果推荐与把关。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完成人须与论文发表时的署名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评审及认定方式
1、河南省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统筹实施,委托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协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2、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并适时组织成果宣介。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附件纸质材料报送至信息化管理中心(东区图书馆)2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许东光老师钉钉,联系电话:037763513715。
信息化管理中心、科技处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