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及依托部门:
为规范我校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创新能力及服务水平,推进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考核相关要求
1、考核范围:经省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正式立项批准建设的所有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考核名单见附件1)。
2、考核成果:考核成果要求每个成果只能归属1个平台。考核成果考核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考核重点:本次考核旨在全面掌握各科研平台2025年度运行情况,总结成效、查找不足,重点考核平台在科学研究、学术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平台实行“成果导向、业绩考评、动态管理”机制,科技处将依据提交材料,对平台科研产出及建设成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二、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由科技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及专家开展绩效考核,具体流程如下:
1、各科研平台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省级自然科学科研平台成果汇总表》(附件2)、《2025年度自科科研平台考核指标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2、考核意见将作为各平台经费资助、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2025年度省级自然科学科研平台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2025年度自科科研平台考核指标表》(附件3)各1份,需平台负责人、所属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相关成果支撑材料1份;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王鹏飞老师处。
2、提供平台固定人员名单1份,平台负责人签字,确保“每个成果只能归属1个平台”。
3、提交时间:2026年4月2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中区办公楼N406室);
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考核,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鹏飞 张 淼
联系电话:63513657
科技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