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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省科技厅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

二、结题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及经费决算表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3年10月底、12月底科技厅分两批集中开展结题清理工作,请各院系分别于10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科技处N407室。

(二)报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结余经费。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兆进、张新刚

电话:63513236

邮箱:nysykyc506@163.com

科技处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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