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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有效弥补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短板问题,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后备梯队,根据《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评价办法(试行)》(宛科〔2022〕31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南阳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南阳市21个产业链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提高产业链牵头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发挥链主单位的科研带动能力。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或南阳市产业急需的新型研发机构,可根据需要单独组织论证备案。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从事科研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

二、备案条件

1.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南阳市,且运营满1年(2021年7月30日之前注册成立);

2.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

3.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南阳市经济发展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方面有鲜明特色;

4.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

5.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试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含与本地发起单位有明确协议约定可共用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7.主营业务收入应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8.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具有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在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复印件;

3.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规划、发展定位、研究方向、阶段性目标及合理经费预算等)

4.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仪器设备等);

5.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

(二)科研能力建设证明材料

1.全体职工花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其中研发人员(含兼职)应进行标注;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2.近两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下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政府立项文件;

3.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合同、新产品销售合同等)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转化方式及收入证明材料;

4.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及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6.取得的各类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证明材料;

7.近三年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

8.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三)财务证明材料

1.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2021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2021年度通过开展技术服务实际取得的收入情况及证明材料(已登记备案的技术合同、2021年技术服务收入银行回单,含2021年之前签订但在2021年实际取得收入的合同)。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备案程序

1.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

2.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送达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分类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备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推荐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王老师。

5.审核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通过会议评审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评审评价,提出现场考察名单。

6.现场考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现场考察意见。

7.结果公示。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意见进行研究,将拟备案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8.予以备案。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机构,予以公告并备案入库。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3513657

市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科 杨华

联系电话:0377-6318070013903771277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2016号南阳市科技局703房间

附件:南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科技处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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