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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0-10-15 00:00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省规划办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9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三、填报形式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均实行网上填报,《项目中检手册》请在科研处文档下载区下载,请各有关单位督导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填报工作。同时,项目所在单位在综合检查的基础上,撰写年度检查报告报科研处。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18时前;各责任单位以电子版形式于11月5日之前将年度报告报科研处。

联系人:龚世学 李新宁

邮箱:kyc406@163.com

电话:63518185

科研处

院长办公室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