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拟开展2021年南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南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果,下同)评选范围包括我校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类课程资源建设等,教育部及河南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以及我校在推动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需不少于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评选要求
评选条件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评选程序及材料
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评后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和《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等。于5月20日前将汇总表、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7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苏凤云钉钉。
以上材料电子版见教务处“常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