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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产业(行业)学院建设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6-09-29 20:5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校产教深度融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持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根据《南阳师范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宛院发〔2023〕83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对已立项建设的省、校级产业(行业)学院开展2026年度建设情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已立项建设的省、校级产业(行业)学院。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考察以下四项内容:

1.产教融合程度:考察产业(行业)学院与企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包括横向科研经费数量、与企业共建校企研发中心数量、横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情况;

2.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评估产业(行业)学院是否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建设,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

3.人才培养与课程建设:考察校企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及课程,将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创新培养模式,推动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考察产业(行业)学院的教学团队与科研团队建设情况,包括专任教师的引进与培养、合作企业专家的参与程度等;

三、考核方法与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各产业(行业)学院需提交总结报告,详细阐述建设进展、成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请各产业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国内合作处N6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nugnhzc@163.com。

2.集中评审:学校将于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团队对产业(行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评审。

3.实地考察: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实地查看产业(行业)学院建设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评定:结合总结报告、集中评审、实地考察情况,学校将对各产业学院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论。

四、考核结果与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考核优秀的产业学院,学校将给予表彰与奖励,并在资源配置、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产业学院,学校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决定其是否继续保留。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对照条件,按时报送材料,确保考核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各已立项建设的产业(行业)学院要按要求做好年度总结和考核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3.材料报送地址:国内合作处N603;电子邮箱:nynugnhzc@163.com。

4.联系方式:王老师     电话1583777207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度产业学院建设总结报告》

国内合作处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