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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6-05-25 11:43 浏览次数:

校属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录屏等拍摄方式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能够达到降低教学难度、适配碎片化学习、支持独立学习等目的。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教学软件、教学装备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单纯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设计制作,或全程以智能体替代教师进行讲解、演示和批注的微课作品,均不属于本类作品。

1)相关要求:微课视频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像素以上,播放时间8—10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可在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案例创作。

1)相关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内容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应包含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内容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3.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相关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作品资格审定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数字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AI技术直接生成的作品不得报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利用AI技术的教学资料应做标注。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均取消作者的活动参加资格。

四、报送办法与名额分配

(一)报送办法

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单位遴选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7月6日18:00前将作品登记表(附件1项目作品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李贞钉钉,盖章的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科技楼219办公室

(二)名额分配

我校限额报送20件,择优推荐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景航

联系电话:63513005

 

附件:

1.作品登记表

2.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3.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