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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典型事故教训,扎实筑牢安全防线,切实防范化解实验室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与校园大局持续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与检查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统筹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安全责任
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等文件要求,逐条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到位。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
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摸排建档。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8大类48条风险点,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危险化学品、气瓶、加热制冷设备、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高危作业等重点危险源,建立“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动态监测预警和精准闭环管控。
(四)抓实安全教育准入
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准入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严格落实“先培训、后准入,未考核、不进室”制度。重点抓好新生、新进教师、长期未进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须严格把控高风险实验环节,从源头防控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五)加强检查成果运用
对排查及检查发现的隐患,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场所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操作等类型分类梳理,划分高、中、低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控。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整改推进台账、验收销号台账,实现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全面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院部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5月12日—5月14日)
各院部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全覆盖自查自纠。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建立本部门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隐患台账、分级分类管理台账等。
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短期内无法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闭环。对隐患突出、无法保障安全的实验室,立即暂停使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开放。
完善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演练记录、安全责任书、设备维保记录等佐证资料,规范归档留存。
(二)校级及上级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5月20日—5月30日)
学校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校内随机现场抽查,对各院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台账资料、隐患整改、现场管理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自查敷衍走过场、隐患漏报瞒报、整改流于形式、逾期未报送自查材料的单位,将在全校予以通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规范排查。严格对照《2026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留盲区、不漏点位,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隐患巡查和应急演练,构建常态化、制度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严肃责任追究。学校将对各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排查不力、整改拖延、瞒报隐患引发安全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认真梳理自查整改全套材料,将以下签字盖章版材料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于2026年5月14日17:00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处N510。
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材料清单: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sysgl123@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