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初定和资格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称聘任
2025年职称晋升(或转评)职称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个人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申请聘任人员须在申请书上做出聘任后在校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的责任保证。基层单位出具书面初步聘任意见,经学校研究后予以聘任。
二、职称初定
(一)、人员范围
尚未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已取得初级职称需转换职称系列(专业)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详见省职称初定文件https://hrss.henan.gov.cn/2021/10-26/2334493.html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1、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国外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国内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复印件,按照博士、硕士、本科的顺序装订;2、个人业务总结;3、其他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考核。由所在单位初审材料,结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核结果负责。
3、材料提交。单位将职称初定汇总表(含电子版)、申报人员材料提交到人事处。
4、系统填报。对符合初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开通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账号和密码。申报人登陆 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提交。所录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客观、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出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责任追究。
5、提交评审表。完成系统填报后,个人在申报系统中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双面(小册子样式)打印),提交到人事处。(评审表待系统申报通过后提交)
6、备案聘任。通过学校审核的职称初定人员,按省厅要求备案职称初定结果并聘任。
(四)、其他说明
1、硕士研究生(在编)需到校满半年,人事代理人员需到校满1年。
2、申报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3、申请初定教师系列人员需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研究生除外)。
4、与我校有正式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已转至我校,博士研究生需签订博士引进协议。
5、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需提交相应初级资格证书,无需填报系统。
三、资格确认
(一)、人员范围
进入我校前已取得职称资格人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2.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4.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5.《南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6.《南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一式3份。以上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2、所在单位考核。由所在单位初审材料,结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核结果负责。
3、材料提交。单位将职称资格确认人员材料提交到人事处。
4、系统审核。申请确认省内职称资格的,职称信息需能够在河南省职称网查询;申请确认省外职称资格的,在材料审核完成后,需到人事处填报系统,填报完成后报上级部门审核确认。所录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客观、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出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责任追究。
(三)、其他说明
1、来校工作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2、资格确认仅用于确认职称的真实性,职称聘任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职称聘任、初定、资格确认人员均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
2、3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按类别(聘任、初定、资格确认)交到人事处N4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410@nynu.edu.cn。
联系电话:63513710
人事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