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筑牢寒假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在校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请各单位及全体在校人员严格遵守。
一、严守消防安全,排查消除隐患
1.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特殊工作需要使用的,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选用3C认证产品并规范管理。严禁“飞线充电”,电动车、储能设备等不得在室内及消防通道区域充电。
2.加强火源管控。做到人走电断、人离火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需分类存放、专人看管。严禁室内明火行为,实验室明火操作须提前报备、配齐器材并专人监护。
3.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熟悉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堆放杂物、停放车辆,保障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二、强化治安防范,守护校园安全
4.妥善保管财物。妥善看管贵重物品,离开时关好反锁门窗,不存放大量现金,及时备份加密电子数据,防范财务丢失及信息泄露。
5.防范电信诈骗。严守个人敏感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非官方APP,坚决杜绝参与网络刷单、虚假理财等违法违规及可疑活动。
6.注意外出安全。尽量避免夜间单独外出,确需外出需告知行程及返程时间,选择安全路线,保持通讯畅通,避开偏僻及安保薄弱区域。
7.规范车辆停放。电动车、自行车停至指定区域并上锁,机动车规范停放,离开时锁好门窗、不遗留贵重物品,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8.加强儿童看护。携带子女入校人员应履行全程看护责任,确保孩子在视线范围内,严防意外发生。
9.严格留宿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留校,不安排学生单独单间住宿;留校值班及单间留宿需健全安全机制、落实保障措施。
三、规范应急处置,提升响应能力
10.火情应急处置。突发火情时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拨打119及学校保卫处电话,说明火情详情;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扑救初火,火势失控时低姿疏散、不乘电梯,撤离后配合救援。
11.其他突发情况处置。遇人身威胁、财物被盗、意外受伤等情况,立即报警并报告保卫处,保护现场及证据,配合调查处理。
12.牢记求助电话。消防报警:119;治安报警:110;医疗急救:120;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3523110。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恳请全体在校人员严守规定,排查隐患,共筑平安和谐校园。
保卫处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