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宛院党文〔2025〕56号),现就我校2025年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承担教学任务或担任辅导员工作的教职工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年没有承担教学任务和担任辅导员工作的教职工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和单位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制定考核方案。各单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二)确定等次。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确定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等次。
(三)公示与反馈。评价结果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提请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单位评价及综合评价依据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安排进行。
(二)学生评价随教务处组织的全员评教进行。
(三)考核结果纸质版(《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5、6)签字盖章后于12月31日前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中区办公楼N408李老师),电子版发至sdsf@nyn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