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定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召开2025年硕士点合格性评估协调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0日08:30-09:30
二、会议地点:办公楼一楼东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相关校领导,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研究生处、国内合作处(更名大学办公室)等单位相关主要负责人,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工智能与软件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等参与合格性评估的各二级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等。
四、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上午08:20之前完成入场,手机调为静音。
2、各相关单位综合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与会人员的通知工作。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