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学生服务中心负一层及校内其他两处到期房屋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6
3、采购方式:以市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4、采购需求
4.1 承租内容:该项目承租位置位于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学生服务中心,整体面积约1634.07平方米;以及学校东区学生餐厅续建自西向东第一间(面积66平方米)和学校中区四号楼银行ATM机(面积20平方米)。
4.2 租赁期限:一、二、三、四标段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五、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4.3 标段划分:六个标段
一标段:中区学生服务中心超市(中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靠西侧,面积约1066平方米,招标底价:51元/平方米/月)
二标段:中区学生服务中心西餐厅(中区学生服务中心大厅东侧靠南,面积约110平方米,招标底价:62元/平方米/月)
三标段:中区学生服务中心饮品、蛋糕店(中区学生服务中心大厅东侧东边墙中间位置面积约110平方米,招标底价:62元/平方米/月)
四标段:通信运营商(联通、移动、电信)(中区学生服务中心大厅东侧靠北区域,含北侧两间办公室面积共约约348.07平方米,招标底价:62元/平方米/月)
五标段:东区学生餐厅续建自西向东第一间,面积66平方米,招标底价:73元/平方米/月
六标段:中区四号楼银行ATM机,面积20平方米,招标底价:110元/平方米/月
5、租金要求: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至学校指定账户;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承租人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其他标段的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承租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等,可不提供社保记录和审计财务报告);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
2、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承租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承租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承租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响应人,拒绝参与本次招租活动。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各标段其他资格要求
9.1第一标段:中区学生服务中心超市
(1)承租人须为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企业成立年限不少于1年(2024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
(2)承租人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商品质量投诉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承租人须具有正在运营的两个业绩,须为正在运营超过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的连锁超市或正在运营的超过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校园连锁超市业绩。(正在运营的连锁超市须提供超市所在地的房屋产权证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能够证明正在经营中超市的图片不低于5张;校园连锁超市须提供与校园签订的经营合同及能够证明正在经营中超市的图片不低于5张)
(4)承租人提供拟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不低于1人、收银员等服务人员不低于4人),须提供拟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在职劳动合同以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2第二标段:中区学生服务中心西餐厅
(1)承租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承租人必须按国家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不得无证经营。(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3第三标段:中区学生服务中心饮品、蛋糕店
(1)承租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承租人必须按国家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不得无证经营。(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4第四标段:通信运营商(联通、移动、电信)
(1)承租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许可。(须提供证件)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5第五标段:东区学生餐厅续建自西向东第一间
(1)承租人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商品质量投诉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6六标段:中区四号楼银行ATM机
(1)承租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许可。(须提供证件)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 5 日 至 2025年11月 13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2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 17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 17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师范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学生服务中心,承租人须对超市装修后进行经营活动,装修须满足经营要求、消防要求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
2、所出租的房屋用途为商业,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3、未经采购人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4、经营范围情况:
(1)不可经营商品:刀具、赌具、鞭炮、医药、文印耗材、中餐厅、化学制品、白酒、烈性酒、香烟、严禁使用的大功率电器等商品。
(2)严禁超范围经营:不允许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有噪音、环境污染的项目;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台球厅、KTV、培训类(包括就业、升学、出国及各类技能培训等)等;不允许经营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
(3)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商品或配套服务项目。
(4)经营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商品的价格(特价商品除外)。
八、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7-6351379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