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东区外语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白河大道中段15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磋商-2025-007
2、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东区外语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8999.86元
最高限价:158999.86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南阳师范学院东区外语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5建设地点:南阳师范学院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0.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白河大道中段159号)
3.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 S517招投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S517招投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师范学院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7-63513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白河大道中段159号
联系人:贾庆武
联系方式:17884783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庆武
联系方式:1788478369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