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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4-04-07 15:30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宛院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提交2023年度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2023年度突出贡献奖励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

2.被考核单位需在412日前由党政联席会完成上述材料的审议,并于415日提交至人事处N410陈诗佳老师处,其中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钉钉发送。

 

附件:1.自评报告模板

      2.突出贡献奖励清单

     

 

 

人事处

2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