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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3-03-07 17:54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及南阳市有关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考核对象为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考核范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豫人社办〔202293号)开展全部工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特别提醒: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23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工勤等级考试报考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技工考核)。

三、日程安排

() 310日—328日,申报人员登录工考报名资格审查网站:(http//bm.hnsgkb.com),选择注册地后进行报名。32824时后停止受理注册报名。

() 310日—410日,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汇总上报报名信息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于329日提交到人事处N411房间。

(三)4—7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一级(高级技师)培训。

(四)7—11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和一级(高级技师)考核。

(五)11—12,组织一级(高级技师)评审,公示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四、其他事宜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文件及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目录详见人事处网站文件政策栏目。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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