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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习强国”学习先进个人候选人选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2-11-07 11: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评选表彰“学习强国”学习先进个人,请将年度积分(截至2022年11月7日)前三名同志的姓名和积分形成书面报告,由党组织书记把关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1月8日15时前送到党委宣传部侯正刚老师处(办公楼N401)。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