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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等文件要求,教育厅将对我校开展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展开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学校将对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维持学校教学科研秩序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无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校属各级各类实验室。

检查内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检查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2022411日下午17点前,请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以及附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纸质版各一份、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中区办公楼N507),电子版发送至sysgl123@163.com411日开始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见钉钉实验室管理群、微信实验室管理群。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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