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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南阳师院开展“九创四争”活动的实施意见(2017年修订)》(宛院党文〔2017〕54号)和《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九创四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宛院党文〔2017〕55号)精神,校文明办将对我校现有校级文明单位和新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的单位进行考核。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南阳师院开展“九创四争”活动的实施意见(2017年修订)》附件《文明单位考评细则(教学单位)》《文明单位考评细则(机关教辅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时间:

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考核组拟定于1月中旬,对现有和新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的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材料审核等形式进行。

1.听取汇报。主要汇报近两年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单位的内外环境、文化氛围等情况。

3.材料审核。主要查看2016年、2017年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2018年1月4日

党委办公室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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